企业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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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起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吊具的极限工作载荷,使用前应对所使用的吊具进行目测检查,并根据吊具的起重载荷核对其极限工作载荷,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。
2.吊具不允许自行修复或再加工(焊接、加热、热处理、表面化学方法处理),如必须进行上述处理,应送回原厂家或在原厂家专家指导下进行。
3.起吊重物时,重物下方严禁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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